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

《易经圣解》第六、讼卦

 

易经圣解 天水讼



讼:有孚窒,惕中吉;终凶,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
【释卦】《讼卦》象征诉讼,官司。诚信窒息,提出控告,和解吉利。若争讼不已,终极其事,则必凶险。有利于求见公正的权势人物,不利于远行或对外拓展。

【注释】“中”,和解。

《彖》曰: 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,讼。讼,有孚窒、惕中吉,刚来而得中也。终凶,讼不可成也。利见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渊也。

【释】讼卦,一方刚健,一方阴险,意见不合,缺乏诚信,难以调和,所以起争讼。诉讼是关于诚信与违约,控告与和解。据理力争,争取和解。最终凶险,是因为诉讼无所谓成功,成败皆有损伤。有利于见裁判官,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;不利于对外拓展,因为进入了危险境地。

《象》曰:天与水违行,讼;君子以作事谋始。

【释象】天体与水流逆向而行,争讼。君子在做事之前就要深谋远虑,消除引起争端的因素。


【解读讼卦为离宫第七卦。《讼卦》卦象,坎水下,乾天上,为太阳西行,而大江东逝的表象。天,东升西降,水,西向东流,因此天与水是逆向而行,象征人事相悖,意见不一,因而引起争讼,官司。讼卦喻示,人事违背上帝的意志,违反上帝的公义,最终需要运用法律准则来裁判。

讼卦提示人们,勿存非分之想,得理不饶人,或得寸进尺,则最终凶险。知进退,求和解,则有利。九二,九五都是阳爻中位,互不相让,但都能把持中庸的原则,所以吉利。

终凶险,是因为诉讼牵扯精力,财力,人力和时间,不能将诉讼当成终极目标,和平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目的。有些诉讼是两败俱伤的,比如离婚官司。

诗曰:上帝之法大于权,讼乃法治之起端;公平裁判尊天则,和谐社会有期盼。



初六,不永所事;小有言,终吉。

【释爻】初六,所做的事情有争议,及时停止。虽然受到一些轻微的责难,但最后还是吉祥的。

《象》曰:"不永所事",讼不可长也;虽"小有言",其辩明也。

【释象】及时停止有争议的事情,因此官司打不起来。有些责难和争论,也是摆事实讲道理,为了辨事情的是非。

【史鉴】马哥尔尼访华夏,礼仪之争遭失败。


九二,不克讼,归而逋,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

【释爻】九二,为村落首领,与九五上级打官司失败,回到村落交齐赋税罚款,村里三百户人因此免去灾祸。

【注释】“,指赋税。邑人 小部落,村落。

《象》曰:"不克讼,归逋窜也";自下讼上,患至掇也。

【释象】地位低与地位高的人打官司,必然失败,而且容易招灾。

【史鉴】清官海瑞告御史,直言天下骂皇帝。


六三,食旧德,贞厉,终吉;或从王事,无成。

【白话】六三,虽然遭受一定的剥削,但继续按原有的规则赋税,虽然非常艰难,但还是吉祥的。如果去向君王告御状,则不会成功。六三,不中不正,地位太低,与九五君王无法感应。

《象》曰"食旧德",从上吉也。

【释象】安常守旧,能力有限,顺从上级,则可以获得吉祥。

【史鉴】兰考县饥民遍野,焦裕禄临危上任;倡清廉以身作则,无力回天憾早逝


九四,不克讼;复即命,渝,安贞吉。

【释爻】九四,诉讼失利,甘心接受判决。回去顺从上级的告谕,安守本分,吉利。

《象》曰:"复即命,渝",安贞不失也。

【释象】接受判决,顺从告谕,息事宁人,不失正道。

【史鉴】彭德怀上万言书,庐山会议批浮情;求事实种二分地,为民请命一丹心。


九五,讼,元吉。

【释爻】九五,赢得诉讼,非常吉祥。

《象》曰:"讼,元吉",以中正也。

【释象】九五,阳爻中位,有理有据,光明正大,得到公正的裁判,彰显了上帝的公义。

【史鉴】二战结束东京大审判,日寇战犯伏法终获罪。


上九,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

【释爻】上九,君王赏赐华贵腰带。上九阳爻处极位,巧言令色,虽获得大夫以上的官职,但德薄而位尊,地位虚浮,职位空闲。最终在朝堂上,君王三次改变主意,收回成命。

《象》曰:以讼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

【释象】通过耍手段,获得赏赐,不值得尊敬。

【史鉴】龙汝言阿谀,两获皇帝恩宠,一朝成状元郎;河东狮欺夫,一遭文字之错,两次起落人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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