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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易经圣解 雷地豫 |
第十六
豫卦总论(草稿)
豫卦为震宫第三卦。上震下坤,雷出地上,雷动而地顺,故为豫。豫者,和乐也,预备也——雷动而万物应,顺动而众心从。
《易经》经传中“上帝”一词凡四见:豫卦“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”,益卦“王用享于帝”,鼎卦“圣人亨以享上帝”,涣卦“先王以享于帝立庙”。此四见,皆以“上帝”为至高之主宰、祭祀之至尊。可见“上帝”非西方所独有,乃人类早期文明所共认的普世至高者。上帝是普世概念,绝非专属某一宗教、某一文明。周人祭上帝而以祖配,正见其以上帝为万有之主、以先祖为配享之宾——主宾有序,天人相接。
豫卦所记,为周文王兴周灭商之前的战前准备。九四阳刚,象征刚健有为的周文王;六五阴柔,象征荒淫昏聩的纣王。商末纣王荒淫,朝纲混乱,腐败不堪;周文王贤明能干,发奋图强,制作礼乐,颁布典章,志在天下。出师讨伐,灭商兴周,为期不远。
从上帝信仰观之,豫卦揭示“顺天而动、预备待时”之道。卦辞曰“豫,利建侯行师”——豫则利于建侯、利于行师。建侯者,立国之基;行师者,讨罪之举。然豫非妄动,乃顺动:顺天时、顺地利、顺人和,而后动。故豫之要,在“备”:备天时、备地利、备人和,而后可以动。
豫卦揭示天时地利人和的重要性,以及创业前周密准备的必要性。六爻之中,初六“鸣豫”,六二“介于石”,六三“盱豫”,九四“由豫”,六五“贞疾”,上六“冥豫”——由鸣豫而介于石,由介于石而盱豫,由盱豫而由豫,由由豫而贞疾,由贞疾而冥豫。六爻递进,皆“豫之得失”之事:豫而鸣者失,豫而介者得,豫而盱者悔,豫而由者成,豫而疾者守,豫而冥者凶。
当今社会,豫卦对于如何创业、如何振兴国家,蕴涵深远智慧。创业之要,在备不在速;振兴之要,在和不在强。故曰:豫者,备之谓也;备天时者得天,备地利者得地,备人和者得人。三者备,而后可以动。
上帝设立豫之道,非以纵乐,乃以备课;豫而备者,动而合天;豫而纵者,动而违天。故曰:豫而备者吉,豫而纵者凶;顺天而动,斯为豫之至。
诗曰:文王颁布乐典章,殷荐上帝配祖考;兴周灭商强侯国,万事俱备待天时。
豫:利建侯行师。
【释卦】 《豫卦》象征和乐顺动、预备待时。豫者,顺动而众从,故利于建侯以立国,行师以讨罪。
《彖》曰: 豫,刚应而志行,顺以动,豫。豫顺以动,故天地如之,而况建侯行师乎?天地以顺动,故日月不过,而四时不忒;圣人以顺动,则刑罚清而民服。豫之时义大矣哉。
【释彖】 豫,九四阳刚,五阴应之,故“刚应而志行”;顺以动,故“豫”。天地亦如之——天地亦顺动,而况建侯行师乎?天地以顺动,故日月不过、四时不忒;圣人以顺动,则刑罚清而民服。豫之时义大矣哉。
《象》曰: 雷出地奋,豫。先王以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【释象】 雷出地奋,豫——雷出地上而奋动,万物应之,故为豫。先王观此象,作乐崇德,殷荐之上帝,以配祖考——非以乐自娱,乃以乐荐上帝;非以乐崇己德,乃以乐崇天德。
【官箴】 豫者,顺动之谓,非纵乐之谓;为官者当顺天时、地利、人和而后动,不妄动,不躁进,则建侯行师皆利。
【神启】 上帝设立豫之道,非以纵乐,乃以顺动;顺天而动者,动而合天;纵乐而动者,动而违天。故曰:顺动者豫,纵乐者凶;豫之时义,大矣哉。
初六,鸣豫,凶。
【释爻】 初六阴柔居下,以乐自鸣,志得意满,故“鸣豫”。乐而自鸣,则志穷,故凶。
《象》曰: 初六,“鸣豫”,志穷凶也。
【释象】 “志穷凶也”,谓初六以乐自鸣,志已穷尽,故凶。非沉迷声色之谓,乃志穷之谓。
【史鉴】 唐玄宗晚年溺于声色,以乐自鸣,终致安史之乱。此“鸣豫,凶”之验。
【圣鉴】 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。——《孟子·告子下》
【神启】 上帝使初六鸣豫,非以纵乐,乃以警志;乐而自鸣者,志穷而凶;乐而不鸣者,志存而吉。故曰:鸣豫者凶,藏乐者吉。
六二,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。
【释爻】 六二阴柔居中得正,坚介如石,见几而作,不待终日,故“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”。
《象》曰: “不终日,贞吉”,以中正也。
【释象】 “以中正也”,谓六二居中得正,故见几而作,不待终日。非不沉迷声色之谓,乃中正见几之谓。
【史鉴】 华盛顿功成身退,见几而作,不待终日,退居田园。此“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”之近现代验。
【圣鉴】 知几其神乎!几者动之微,吉之先见者也。君子见几而作,不俟终日。——《周易·系辞下》
【神启】 上帝使六二介于石,非以固执,乃以见几;见几而作者,不待终日而吉;溺乐而不知返者,终日而凶。故曰:介者见几,溺者失时。
六三,盱豫悔;迟有悔。
【释爻】 六三阴柔不中不正,张目上视,谄媚九四,故“盱豫悔”。若迟迟不改,则悔上加悔,故“迟有悔”。
《象》曰: “盱豫有悔”,位不当也。
【释象】 “位不当也”,谓六三不中不正,位不当,故张目谄上而悔。非享受级别不匹配之谓,乃位不当之谓。
【史鉴】 唐李林甫谄媚玄宗,张目上视,终致祸败。此“盱豫悔,迟有悔”之验。
【圣鉴】 见善如不及,见不善如探汤。——《论语·季氏》
【神启】 上帝使六三盱豫,非以纵谄,乃以警迟;谄而上视者,悔;迟而不改者,悔上加悔。故曰:早改者悔去,迟改者悔积。
九四,由豫,大有得;勿疑,朋盍簪。
【释爻】 九四阳刚居阴位,位不当而近君,众阴由之而豫,故“由豫,大有得”。勿疑,则群朋合聚,故“勿疑,朋盍簪”。
《象》曰: “由豫,大有得”,志大行也。
【释象】 “志大行也”,谓九四由豫而得众,故其志大行。非凝聚臣心之谓,乃志大行之谓。
【史鉴】 周文王颁布礼乐典章,众阴由之而豫,终得“朋盍簪”之聚。此“由豫,大有得,勿疑,朋盍簪”之验。
【圣鉴】 信则人任焉。——《论语·阳货》
【神启】 上帝使九四由豫,非以自豫,乃以众豫;由豫而得众者,志大行;由豫而自疑者,朋自散。故曰:勿疑者朋聚,自疑者朋离。
六五,贞疾,恒不死。
【释爻】 六五阴柔居尊位,下乘九四之刚,如守正而有疾,故“贞疾”。然居中之位未亡,故“恒不死”。
《象》曰: 六五“贞疾”,乘刚也;“恒不死”,中未亡也。
【释象】 “乘刚也”,谓六五下乘九四之刚,故有疾;“中未亡也”,谓六五居中,位未亡,故恒不死。非天子尊位难撼之谓,乃乘刚中未亡之谓。
【史鉴】 东汉末,献帝居尊位而下乘曹操之刚,守正有疾,然中位未亡,故“恒不死”,终延汉祚数十年。此“贞疾,恒不死”之验。
【圣鉴】 知其不可而为之。——《论语·宪问》
【神启】 上帝使六五贞疾,非以弃之,乃以守之;守正而有疾者,中未亡;弃正而失中者,位随亡。故曰:守中者不死,失中者速亡。
上六,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【释爻】 上六居豫之极,昏暗于乐,故“冥豫”。然已成而能变,故“成有渝,无咎”。变则无咎,不变则凶。
《象》曰: “冥豫”在上,何可长也?
【释象】 “冥豫在上,何可长也”,谓上六昏暗于乐而居上,岂可长久?非德薄位尊之谓,乃冥豫不可长之谓。
【史鉴】 商纣王昏暗于乐,终致牧野之败;若成而能变,则无咎。此“冥豫,成有渝,无咎”之反验。
【圣鉴】 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
【神启】 上帝使上六冥豫,非以终弃,乃以许变;冥而能变者,无咎;冥而不变者,终凶。故曰:渝者无咎,迷者终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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